5.2 厂区


5.2.1 给水厂选址应根据给水系统的布局,结合城市规划用地,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。
5.2.2 给水厂周边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。
5.2.3 给水厂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应满足各建(构)筑物的功能、运行和维护的要求,主要建(构)筑物之间应通行方便,并应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。
5.2.4 给水厂总体布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要求,有爆炸危险的设施应采取防爆和泄压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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